兰州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出炉 增设245部电梯 本月底确定具体点位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2019年度兰州市老旧居住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今年主城四区计划为老旧居住小区增设电梯245部,4月底前将从前期摸底的名单中遴选出2019年度增设电梯的具体点位(单元)。

  近期,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单位及主城四区住建局分管领导,物管办主任和街道物管办主任等相关负责人,召开了增设电梯工作推进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了各单位任务分工,标志着我市老旧居住小区增设电梯工作全面启动。另外记者发现,今年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市民政局将指导各区负责分散“三无老人”及特困家庭人员的资格认定与审核,做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的特困供养家庭和肢体、视力残疾一、二级人员中的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增设电梯的补贴。

  今年对老旧居住小区增设的245部电梯依旧会采用财政奖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其中,未预留电梯井增设电梯的,每部电梯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1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增设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对已预留电梯井增设电梯的,每部电梯财政补助省级和市级财政各配套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增设电梯建设安装成本;已预留电梯井增设外挂电梯的,财政不予补助;住宅楼或单元为单一产权的,增设电梯费用财政不予补助。各区政府根据真实的情况也要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政府根据各自真实的情况制定。

  和去年相同,允许增设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个人承担费用部分的住房公积金。鼓励老旧居住小区原建筑设计企业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增设电梯。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增设电梯的,增设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予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市级立项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增设电梯实施工程总承包,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区能采用“先建后验”方式。

  为了确保这项“为民兴办实事”保质保量完成,今年依旧实行联合审查制度。实施主体将增设电梯的设计的具体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增设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任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消防方案等内容做联合审查。联合审核检查通过后,还会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设计的具体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在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级联审联批机构统一报市自然资源部门出示规划审查意见;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业主需重新进行协商。已预留电梯井的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无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手续。

  各区将指定有关部门牵头,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联审联批。增设电梯涉及电力、电信、供水、燃气、数字电视、网通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予以优先办理。

  今年的老旧居住小区加装电梯任务将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4月底前将督导完成联合审查、开工建设;5月底前完成基础施工及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工作;9月15日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9月底前督导做好增设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和财政补助拨付。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文瑞